健康咨询描述: 我怀孕18周,检查医生说我有妊高症,让我住院治疗
曾经的治疗情况和效果: 还没治疗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平时生活饮食应注意什么,不住院不能治疗吗
您好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孕妇特有的疾病,终止妊娠后病情可自行好转。故适时终止妊娠对母婴均有利。对重症病例经积极治疗24小时—48小时后,仍不能满意控制,而胎龄已超过36周者,应及时终止妊娠。对36周前需终止妊娠的指征是经过仪器的检测和化验后,提示胎盘功能减退,而胎儿成熟度检查胎儿已成熟者;经治疗后孕妇病情继续恶化者。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尽管是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的较为严重的一种疾病,但事在人为,只好认真预防,采取有力的措施,孕妇及胎儿可在很大程度上免受这种疾病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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