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患者性别:
女
怀孕30周了,在27周的时候发现羊水过少,到医院进行保胎,但效果不明显,医生曾叫放弃,开始本人不同意.在最后时刻,羊水破了,婴儿受到了感染,而已隔壁病床有同样的事例,婴儿保不住,即使保住,智力等方面也很难保证.左右权衡,我们接受了医生的建议,对胎儿进行了引产,并在放弃书上签了字,明确表示不要这婴儿了,因为我们害怕的不是高额的医疗费用,而是如果孩子后天出现的智力问题,会给国家,家庭,孩子本身带来很多的影响.正当我们接受了医生的建议,做放弃孩子,并口头上做死引的表述后,医院却传来孩子活着的消息.这让我们很难接受.这过程当中,医院后来要求我们自己处理孩子,并表示30周的孩子不能引产,但之前他们却没有告知我们.
想问:1,这样的孩子可以进行引产吗?
2,医院这样的做法,存在过错吗?
3,医院没有及时的告知我们有关情况,是否该承担责任?
温馨提示:
孕前进行孕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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