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豆病是一种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G-6-PD)缺乏所导致的疾病,表现为在遗传性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陷的情况下,食用新鲜蚕豆后突然发生的急性血管内溶血.蚕豆病的服药禁忌: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不宜服用氧化性药物,如伯氨喹啉,磺胺类,呋喃类,维生素K3,K4,非那西丁,氨基比林,砜类等药物及中药珍珠末,腊梅花,川连等.1下列药物和食物较易引起溶血,应禁用:抗疟药:伯氨喹啉,扑疟喹啉,戊奎;磺胺类:磺胺甲基异恶唑,磺胺吡啶,对氨苯磺酰胺,磺醋酰胺;解热镇痛药:乙酰苯胺;中药:薄荷,樟脑,萘酚,川莲,牛黄粉,腊梅花,熊胆,开口茶,七厘散,婴儿素,牛黄解毒丸等.2下列药物可能会引起溶血,但无慢性非球形红细胞溶血性贫血者,用正常治疗剂量时不会引起溶血:抗疟药:氯喹,奎宁,乙胺嘧啶;磺胺类:磺胺甲嘧啶,磺酰乙胞嘧啶,磺胺嘧啶,磺胺脒,长效磺胺,磺胺二甲基异恶唑;解热镇痛药:扑热息痛(商品名:泰诺,百服咛,小儿退热栓),阿斯匹林,非那酊,氨基比林,安替匹林,保泰松,安他唑林
蚕豆病重在预防.本人或家族中有蚕豆病史者,应禁食蚕豆,并避免接触蚕豆花粉.
蚕豆病的预防,只要不连续或一次进食大量的蚕豆就可以避免得蚕豆病.但是有遗传性血红细胞缺陷症者,患有痔疮出血,消化不良,慢性结肠炎,尿毒症等病人要注意,不宜进食蚕豆.
这种病多见于儿童,男性患者约占90%以上.大多食蚕豆后1-2天发病,早期症状有厌食,疲劳,低热,恶心,不定性的腹痛,接着因溶血而发生眼角黄染及全身黄疸,出现酱油色尿和贫血症状.严重时有尿团,休克,心功能和肾功能衰竭,重度缺氧时还可见双眼固定性偏斜.此时如不及时抢救可于一至两天内死亡.所以出现以上症状的病人,应马上送医院诊治.
蚕豆病的患者应该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不宜服用氧化性药物,如伯胺喹啉,磺胺类,呋喃类,维生素K3K4,非那西丁,氨基比林,砜类等药物及中药珍珠末,腊梅花,川连等.
下列药物和食物较易引起溶血,应禁用:
抗虐药:伯胺喹啉,扑疟喹啉,戊奎
磺胺类:磺胺甲基异恶唑,磺胺吡啶,对氨苯磺酰胺,磺醋酰胺
解热镇痛药:乙酰苯胺
中药:薄荷,樟脑,川连,牛黄粉,腊梅花,熊胆,开口茶,七厘散,婴儿素,牛黄解毒丸等.
以上是对“蚕豆病应注意的事项”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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