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发现,滴度高.
曾经的治疗情况和效果: 青霉素肌注一个疗程,已转阴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帮忙解决提出的问题,急,谢谢
病情分析:
你好,怀孕5个月发现,滴度高.建议不要,这样传给小孩的机率会很高的,请综合利弊考虑要不要小孩.
指导意见:
梅毒分早期,晚期(一般是被感染以后两年以上).如果是早期,经过正规医院规范治疗后没有传染性了,就可以结婚.婚后每3个月左右到婚检医院去复查,直到化验名称为“RPR”的检查结果变成了阴性,才能怀孕. 怀孕时发现梅毒而尚未经过正规治疗,或还在治疗期间,因为传给胎儿发生其他异常的几率较高,最好终止妊娠. 如果梅毒化验“RPR”已经转为阴性,就可以放心地怀孕了.
病情分析:
您好,您的情况目前还是要继续观察的,生产以后还是要检查的.
指导意见:
有复发的可能,为了保险起见,最好还是不要母乳为好,不然只有三个月一复查的,滴度高还是有危险的.
病情分析:
怀孕5个月发现,滴度高.青霉素肌注一个疗程,已转阴
指导意见: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生殖器所属淋巴结及全身病变的性传染病.梅毒可侵犯皮肤,黏膜,淋巴结,心血管,神经系统,骨骼等器官.梅毒的传播主要通过性交由皮肤黏膜破损处传染(占95%),还可通过梅毒孕妇在妊娠16周通过胎盘感染胎儿,以及产道感染,接吻,哺乳,接触患者污染的衣物,毛巾,食具或经医疗器械和输血进行新生儿窒息抢救时感染,针刺伤等也可受到传染.因此不建议母乳喂养
如果在妊娠第6个月才发现患有梅毒,当即给于普鲁卡因青霉素G1个疗程,到产后3个月内应再补治1疗程.对于青霉素过敏者,采用红霉素治疗(禁用四环素),每次50mg,每日4次,15~30日为1疗程;妊娠初3个月及妊娠末3个月,各服1疗程且待分娩后均应对新生儿采用青霉素补治1疗程,其剂量,方法按胎传梅毒治疗方案进行. 患有梅毒的孕妇所生的婴儿,在出生时,应做脐带血梅毒清学非螺旋体抗原试验.如为阳性,需4个月后再复查1次,以排除被动血清阳性.如检查仍为阳性,即按胎传梅毒治疗方案施治.对患有梅毒的孕妇所生的婴儿,必须追踪观察3年,初时为每6个月1次,后为1年复查梅毒血清学试验1次,以避免先天梅毒发生.
病情分析: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是妊娠合并梅毒
指导意见:
如果是治愈了,那么就不要太担心了,一般不会太大影响.可以进行顺产和哺乳.但是建议您定期到医院检查,看看孩子的发育是不是正常.
以上是对“孕妇梅毒治愈后可以顺产和哺乳吗”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病情分析:
梅毒是一种慢性性传播疾病,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产生多种多样的症状和体征,严重危害患者的身体健康.同时梅毒又可很多年无症状而呈潜伏状态.此病主要通过性交传染,但也可由患病的母亲通过胎盘而传给下一代从而发生先天梅毒.
明确婴儿究竟有无感染梅毒,必须带婴儿去医院做梅毒血清检查,并在医生指导下定期随访.
一般来说,女性感染梅毒后经治愈,一段时间后再怀孕,胎儿感染梅毒的机率便很低,如果孕妇患上梅毒即使经充分治疗,其所生婴儿仍有可能传染上梅毒,这种婴儿必须接受周密的医学观察.因此,孕妇在医院分娩时,必须如实告诉医生曾经感染梅毒的病史.如婴儿出生时梅毒血清检查(一种检查有无感染梅毒的血清实验)阳性,应给予适当治疗,并每月检查一次,连续八个月.如出生时婴儿梅毒血清检查阴性,应于出生后一月,二月,三月及六个月再去复查,如果一直呈阴性,且没有任何症状,可排除梅毒感染
指导意见:
梅毒的治疗要坚持早期进行,足量用药的原则.青霉素对梅毒螺旋体有杀灭作用,副作用又小,只要配合医师坚持治疗,就会收到减少并发症,治愈疾病,及早恢复健康的作用.治疗期间,其配偶也需要进行检查,必要时接受治疗.治愈后要求定期复查,有复发征兆时,抗生素的用量要加大.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温馨提示:
本病无预防性疫苗,最好的预防就是注意性卫生,洁身自好。接吻,共用餐具都可感染疾病,在生活中要加强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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