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分析:
根据中华医学会、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组1987年9月制定弱视治疗疗效评价标准:
(1)无效:包括视力退步、不变或仅提高一行者;
(2)进步:视力增二行及二行以上者;
(3)基本痊愈:视力恢复到0.9或以上;
(4)痊愈:经过三年随访,视力保持正常者。
指导意见:
大多数儿童在治疗一个月内即有非常明显的疗效,部分儿童仅需半个月,疗程长的一般是3-4个月即可达到最佳视力。
弱视治疗的年龄与治愈率一般是:6岁以下基本可达到100%的治愈率;6-8岁下的治愈率可达80%;9-12岁以下的治愈率是50%,12-14岁的儿童仅有10%的治愈率。由此可见,早期治疗对弱视儿童是多么重要,错过了黄金期,将会给孩子带来无法弥补的终身遗憾。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儿童的弱视经治疗后,视力恢复到正常,很多家长认为从此可以不用治疗,这是错误的。使弱视眼视力恢复正常,仅是治疗的第一步,以后还要训练双眼单视,融合,立体视功能,如不作进一步训练,原来取得的正常视力也将是不稳固的。
温馨提示:
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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