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咨询描述:
请问;检验报告上的送检医师一定是要有医师或助理医师执业证才可以吗?
8月1日晚23,30分上腹疼痛,8月2日零晨1点到医就诊,诊断;胃炎
早上进行了血检,彩超,CT等检查,
曾经的治疗情况和效果: 支气管哮喘,肺气肿,肺心病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咨询,去医院就诊时就只有一个医生为我看病,但处方上出现两个医师签名?在早上血检报告上,送检医师签名上又是为我看病医生一个人签字?这里面有什么规定吗?,还是他搞错了?
一般情况下,在三甲医院,助理医师是没有处方权的,但是,是可以进行医疗措施处置的,经有处方医师资格的医师培训及指导下也是有处方权利的,化验检查是有送检权利的。
病情分析:
你好,你的担心是多余的,送检报告不是检验报告,化验单没有错即可,用不着紧张。现在两个人的签名可能是一个是实习医师,一个是本院医师。
指导意见:
处方上的两个医师签名也是这样有主治医师下处方,实习医师进行操作,然后主治在审核签名,检验报告这个主要看检查者的资质,申请者不担心,不要乱猜忌。祝你健康
医生询问:
吴主医你好;当为我真正就诊的是一个医生,而实际处方上签得有其他医师的名,说明他是实习的,但患者需要再进一步检查时,在送检单上又只签了实习医生的一个人的名,这个按国家医疗规范可以吗?谢谢
检查单可以是实习医师,药方必须有执业医师资格。这个是可以的
谢谢,就是说送检单上实习医生可以独立办理了,不必要加其他医师的名了。但假如出事,他的指导医师要不要承担责任?
送检单,就是让患者去检查的单子,这个根本没有什么责任的问题,上级医师让他开化验单就是,就是写了一个单子,医嘱都是主治医师下的。在病例上主治下好了,实习医师手抄写下来,有什么可以出错的。
吴医师你好,我这样给你讲吧,我父亲患急性上腹疼痛于8月2日零晨1点去医院住院部内二就诊,当时就只有一个实习医生,我没注意他的处方上尽然还签了另外一名医师的名,后来该实习的医生为我父亲诊断为一般性胃炎,不作收院,作一般性门诊观察处理,并输液,2个小时后他开出来的液水输了不起作用,我再次找到他说患者病情没得到缓解,是不是急性胰腺炎,他说有可能是,但要等6小后才抽血送检才能确诊,我提出的问题他没加重视,更没及时通知他的指导医师到场。及时处理和作进一步的检查。早上在送检单上又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最后从各种检查报告出来看不是胃炎,后来最终造成我父亲重度感染,这个不负责任的处理我该找谁?谁才是我父亲的真正主医?是医师吧,当时他又确实不在,只是处方上有个名而也。送检单上他又没签名。你说不是医师吧处方上又确实有他的签名。再次烦吴医师给我讲讲这方面的有关规定,谢谢。
病情分析:
从你的情况分析,两个签名的时候应该是有一个人还没有处方权。
指导意见:
你的病人是急性胃炎。是常见病。医生的处理不会有问题的。
医生询问:
以上是对“请问;检验报告上的送检医师一定是要有医师”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王医师,你的回答我看懂了,你的意思是;真正为我就诊的医生他现目前还没有注册,所以没有处方权,他开出来的处方必须要加一个医师上去才合法,对吧?但患者在需要进一步检查时,送检单上只有实习医生他本人签的名,他没再加他的指导医师的名了;这个合法吗?对这个送检单上的签名问题有无,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假如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他处方没签指导医生名,那么他的指导医师要不要负责?谢谢你的回
王医师你好,我这样给你讲吧,我父亲患急性上腹疼痛于8月2日零晨1点去医院住院部内二就诊,当时就只有一个实习医生,我没注意他的处方上尽然还签了另外一名医师的名,后来该实习的医生为我父亲诊断为一般性胃炎,不作收院,作一般性门诊观察处理,并输液,2个小时后他开出来的液水输了不起作用,我再次找到他说患者病情没得到缓解,是不是急性胰腺炎,他说有可能是,但要等6小后才抽血送检才能确诊,我提出的问题他没加重视,更没及时通知他的指导医师到场及时处理和没有作进一步的其他检查。早上在送检单上又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最后从各种检查报告出来看不是胃炎,后来最终造成我父亲重度感染,这个不负责任的处理我该找谁?谁才是我父亲的真正主医?是医师吧,当时他又确实不在,只是处方上有个名而也。送检单上他又没签名。你说不是医师吧处方上又确实有他的签名。再次烦吴医师给我讲讲这方面的有关规定,谢谢。
具体的规定你可以请教一下法律方面的人士。
温馨提示:
忌油炸及辛辣刺激食物,辛辣食物如辣椒、洋葱、 生蒜、胡椒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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