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情分析:
对单纯性热性惊厥,仅针对原发病处理,包括退热和其他物理降温措施即可。
指导意见:
但对有复发倾向者,可于发热病开始即使用地西泮(安定)0.02-0.05mg/(kg./次),3次/日,口服,连服2—3天,或指导本次原发病体温恢回复正常为止,对复杂性热性惊厥或总发作次数已达5次以上者,若以安定临时口服未能阻止新的发作,可长期地口服丙戊酸或苯巴比妥钠,疗程1—2年,个别需适当延长,其他传统抗癫痫药对FS发作的预防作用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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