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功能分级常见的有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Killip分级、Forrester分级、波士顿诊断标准分级、加拿大心血管病学会CCS分级等。
1.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主要用于慢性心力衰竭患者的心功能分级。Ⅰ级:患者有心脏病,但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体力活动不引起过度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Ⅱ级: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一般体力活动下可出现疲劳、心悸、气喘或心绞痛。Ⅲ级:患者有心脏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一般体力活动即可引起上述症状。Ⅳ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可出现心力衰竭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2. Killip分级:常用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心功能分级。Ⅰ级:无心力衰竭征象,但肺部可有啰音,不超过双肺野的50%。Ⅱ级:有左心衰竭,肺部啰音超过双肺野的50%。Ⅲ级:有急性肺水肿。Ⅳ级:有心源性休克等不同程度或阶段的血流动力学变化。
3. Forrester分级: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血流动力学指标进行分级。Ⅰ级:无肺淤血及周围灌注不足,心脏指数CI>2.2L/min·m²,肺毛细血管楔压PCWP≤18mmHg。Ⅱ级:有肺淤血,无周围灌注不足,CI>2.2L/min·m²,PCWP>18mmHg。Ⅲ级:无肺淤血,有周围灌注不足,CI≤2.2L/min·m²,PCWP≤18mmHg。Ⅳ级:有肺淤血及周围灌注不足,CI≤2.2L/min·m²,PCWP>18mmHg。
4. 波士顿诊断标准分级:综合考虑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心功能分级,对心力衰竭的诊断和治疗有一定指导意义,具体分级标准较为复杂,涉及多个指标的评估。
5. 加拿大心血管病学会CCS分级:主要用于心绞痛患者的心功能分级。Ⅰ级:一般体力活动如步行和登楼不受限,仅在强、快或持续用力时发生心绞痛。Ⅱ级:一般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快步、饭后、寒冷或刮风中、精神应激或醒后数小时内发作心绞痛,一般情况下平地步行200m以上或登楼一层以上受限。Ⅲ级:一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一般情况下平地步行200m以内或登楼一层引起心绞痛。Ⅳ级:轻微活动或休息时即可发生心绞痛。
心功能分级对于评估患者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及判断预后都有重要意义。不同分级方法适用于不同情况,临床医生会根据患者具体状况选择合适的分级方式,以更好地指导治疗和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