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标志物六项是指六项用于辅助诊断肿瘤的生物标志物,包括癌胚抗原CEA、甲胎蛋白AFP、糖类抗原125CA125、糖类抗原15-3CA15-3、糖类抗原19-9CA19-9和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
癌胚抗原CEA是一种广谱肿瘤标志物,在多种恶性肿瘤中都可能升高,如结肠癌、胃癌、肺癌等,但其特异性不强,一些良性疾病也可能导致CEA升高。
甲胎蛋白AFP主要用于原发性肝癌的诊断,在肝癌患者中,AFP往往会显著升高。妊娠期妇女和某些生殖系统肿瘤患者的AFP也可能升高。
糖类抗原125CA125常用于卵巢癌的诊断和监测,在其他一些恶性肿瘤如子宫内膜癌、胰腺癌等中也可能升高,同时,一些良性妇科疾病如卵巢囊肿、子宫内膜异位症等也可能导致CA125升高。
糖类抗原15-3CA15-3对乳腺癌的诊断有一定的价值,尤其是在乳腺癌晚期或复发时,CA15-3的水平可能会明显升高。
糖类抗原19-9CA19-9在胰腺癌、胆管癌等消化系统肿瘤中较为敏感,其水平升高可能提示存在这些肿瘤。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是小细胞肺癌和神经内分泌肿瘤的标志物,对这些肿瘤的诊断和监测有一定的意义。
肿瘤标志物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辅助诊断的依据,不能单独作为确诊肿瘤的依据。如果肿瘤标志物检测结果异常,应结合临床症状、影像学检查等进行综合分析。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均衡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有助于预防肿瘤的发生。如果身体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便早期发现和治疗疾病。